平山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招募创城监督志愿者的公告 当前,我县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为发挥广大居民的创城主体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拓宽居民反映问题的渠道,实现“创城为民惠民”的理念,共同建设产业振兴、生态宜居、和谐安定、充满活力的新平山,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60名创城监督志愿者: 一、招募范围 在柏坡东路、柏坡西路、冶河东路、冶河西路、建设大街、平光大街、建材街、蒲胜大街、电厂路、富民北大街、滨河东路、滨河西路、康乐街、育才街、正义路等附近片区生活工作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企业职工、道德模范、普通居民等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每条街道招募4名,共60名。 二、工作职责 (一)督导巡查。根据平山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要求,督导员在其招募片区附近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公园广场、城乡结合部等测评点位凭证督导创建工作,整理汇总督导情况,同文明办有关负责同志交换意见,各级文明创建责任单位和工作人员,对督导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的,督导志愿者及时报创建办予以协调处置。 (二)文明劝导。对巡查中发现的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逆行、车辆乱停、杂物乱堆、遛狗不栓绳、犬粪不自清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有效劝导。 (三)创城宣传。积极发挥文明创建先锋队和文明创建示范者、代言人的作用,抓住各种时机、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宣传,提升居民知晓率。 三、招募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县城建设与发展,关心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有为群众素质提升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贡献力量的强烈意识; (三)善于沟通,且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能独立完成手机拍照和手机操作,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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